狗粮可以做饲料种菜吗?
近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消息屡见报端,而畜产品以及农业制品的安全问题更是引人注目。根据相关资料,美国发生狗食物中毒事件后,相关厂家迅速采取对策,要求相关人员和部分顾客禁食有关食品;而日本在发现食品造假事件后,相关厂家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鞠躬道歉。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对保障我国食品安全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地沟油”、“肉蛋奶”事件依旧频繁曝出。从狗食到猪肉,从面粉到蛋糕,食品安全事件就像多米诺骨牌,一件接一件,令人防不胜防。
关于食品的安全性,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科学问题。我们知道,食品中有大量微生物存在。以食品为基地,微生物可以迅速繁殖,并进一步分解食品中的含糖物质,生成一些有机酸、醇、醚和色素。许多细菌还可以产生毒素,加重对食品的污染,而微生物繁殖的速度与食品中微生物培养基的含量有关,含糖分越多的食品,越有利于微生物的生长。但是,许多人不知道的是,水分也是微生物生长的重要条件。在食品中大多含有一定水分,一些零食的含水量更多,水分不仅是载体,将食品中的营养物质运输到人体,而且有利于一些食品中氨基酸、碳水化合物和脂肪的分解,增加食品的香味。但除了水分,食品中还含有什么其他物质能促使微生物生长,哪些因素影响微生物的生长等,这些在现行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中都没有做出具体量化的要求。
就食品成分对生物生长的影响而言,不同的成分影响微生物生长的机理不同。一般而言,含碳、氮、水分等物质较多的食品有促使微生物生长的特性,但现在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定量分析标准,对何种程度的含碳、氮、水分等引起微生物的生长有统一认识。而且在现行标准中,食品的微生物学检测只是对一些常见细菌进行检查。而那些隐藏在食品中,造成食源性疾病的“克星”——病毒,却无法检测。这给食品安全带来的隐患是很大的。病毒可以引起食物的全中毒,大肠杆菌则会引起腹泻,志贺氏痢疾杆菌,会引起急慢性细菌性痢疾。美国近年来出现猪链球菌感染事件,由猪传染给人,致死率极高,而这些病毒、细菌都尚未在其中检测到。而在我国现行的食品微生物学标准中,仅仅规定了对细菌和真菌的检测指标。那么,食品中是否含有病毒、细菌、真菌等,有没有定量指标,有无鉴别方法等问题,都难以回答。
另外,按照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只要食品安全无害即可,对食品的成分和成分之间是否产生不利的相互作用没有作出强制性的规定和说明。就象现在的“大豆奶粉”、“奶粉大豆”,把两种食物添加剂掺和到一起,不会引起任何不良反应,但是国家没有标识,老百姓也不知道,结果让掺假的厂商蒙混过关。而在美国,任何食品中含有的成分要达到一定的比例才能标注在食品标签上。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多依据国外行业标准制定,缺乏对食品安全性判定指标的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有些指标过于粗糙、笼统、笼络,或过于复杂、繁琐,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做到,甚至难以懂,没有体现“人性化”、“人性化”;多采用国外标准,未考虑国情境;标准中标准中动物试验的标准多,没有或很少考虑到人类对动物蛋白质过敏现象。同时,食品安全标准中许多基本概念不清晰,食品,包括食物、食品、食品添加剂都在其中(后者是化学合成品,对人体安全性危害远较前者大);残留量,底量、限量,残留,超标等概念不清,相食品中某一化学成分的含量多少,而不是对安全性的评价;标准的制定程序不公开、不透明,少数标准是草拟、讨论、通过,标准一旦制(修)订完成后,也不及时公布、宣传、告知,在实施过程中标准难以执行,监管人员难以督
在我国,人们似乎更看重食物的颜色和外观,对食物内在的健康价值往往忽略。在超市里摆放的各种包装食物,无论从颜色、气味,还是口感、味道,都“华丽丽”的,里面添加了什么,却很少有人知道。而在发达国家的食品包装上,则需注明每条食品所含的营养成分,甚至饲料的来源、饲养方式等也会标注得明明白白。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规定,每100克或每1升食品中的化合物含量如果少于10毫克,则无需在营养标签上标示。而英国的标准是,每100克食物中任何一种营养物质的含量如果低于2毫克,则不需要在食品标签上特别标示。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公示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类别、使用方法、用量以及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企业联系方式等在内的“食品生产资料使用一览表”,还必须在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网站上公示。企业必须将食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向消费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