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狗不吃东西怎么办啊?
人们在吃完饭以后,总喜欢来一段余韵飘飘的悠扬的音乐,享受这种闲暇的消奢时光。而我作为一位资深的养狗爱好者,对与狗儿们的趣事更是值得回味。
我从小就怕狗,记得那是我上初二的一个傍晚,回家途中经过一个煤堆,忽然有一条狗从她主人的身后窜了出来,拦住了我的去路。当时,我不仅吓得魂飞魄散,而且还被那条恶狗的凶相吓得不知所措。她长相凶残,身躯庞大,灰褐色的毛绒中泛着暗光,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充满着暴怒。她紧握着两个拳头,龇牙咧齿中散发出一股腥臭味。
而我身边有一个比我大几岁正在上高一的哥哥,他一直都很喜欢动物。在他看来,只要是荤腥,哪怕是再难吃的东西,他也会硬塞到狗的嘴里。而我出于怕狗的恐惧心理,我一直都想逃避,最后不知是谁给了那条狗一口吃的,她便飞快地跑回到主人的身边。
后来我上大学学动物生物学时,曾认真研读过西方作家欧亨里的《老狗》。在这篇小说里,他对狗赋予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同时也对人的情感世界进行了深刻的描述:"人们说狗是卑鄙的,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时候,是什么事,我从未有过这样的体会……我想对他们说,千万别这么做(指杀狗),永远也不要,因为对狗来说这是最可怕的。他们(指杀狗的人)不懂得这一点,他们杀狗时是不会出一滴血的,可是你们看,在杀过狗以后,他们浑身都流血了。"
而今,我已经是一个快而立之年的人了。在我二十多年的人生旅程中,我爱过、也曾经恨过许多东西,但是如今,我能刻骨铭心的,除了母亲那张慈祥的脸,便只有这条老狗——嘟嘟了。
嘟嘟并不是我的宠物,他是一条流浪狗,在我的家乡素有毛狗子之称。幼小的孩子常常跟着家长追赶,拿石头打、用土块砸,即便是成年人大吼一声,也能将它吓得魂飞魄散。尤其是每当秋收时节,人们下地收割庄稼时,嘟嘟就成了最令农民伯伯头疼的害兽。
小时候,只要我家一挑粪上地,嘟嘟便跟着后面抢食拉下来的秽物。有一次,一农民赶着羊群路过我家时,被偷偷地跟过来的嘟嘟咬伤了一只羊的腿。为此,我们全家特地买了一只很大的网兜,逮住嘟嘟时,他的嘴里正含着一只小羊的腿。我们问他为什么要咬羊,他只能低低的嚎叫,我们也不知道他到底伤不悲伤,只觉得他那眼神空洞茫然无助。
上大学后,我学习了动物生物学,从此便对狗更加青睐了。我知道了中国的《易经》和西方的《圣经》里面都有狗的存在;我知道了全世界有100多万个品种的花鸟虫鱼中,狗是唯一与人同源的动物;我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莎士比亚所写的《辛白林》里的一句名言——驯良比自己还更尊贵;我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发现了狗的大脑活动后,便对狗大加赞叹:"在所发现的动物中,对感官的运用及对生活所需的感官能力中,狗的感官最为完美。"也正是从那时起,我便爱上了狗,喜欢与他们相依相伴。
当然,这其中也有尴尬的时候。记得在大学四年级时,有次我和几个来自农村的朋友一起上街买东西,回来时刚下公交车,身后不知是谁喊了声:"狼来了!"于是乎,整个街上的人无论老小,无不慌忙逃窜,躲得远远的。等我回头看时,只见一条黑背黄腹的狼狗正盯着我,嘴里还喷着仇恨的汽雾。我吓得直哆嗦,慌忙中我抓住了身旁的一个女生的胳膊,没想到那女生正是我的女朋友——小宁。她愤恨地甩开我的胳膊,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跑开了。我觉得自己很狼狈、很麻木、很失败、很无助。
但从那以后,我便开始更加疯狂地喜爱狗了。上大学时有次假期回家,我听说邻居家已经七岁的小女孩娟娟,因为一次捉迷藏的游戏,误闯进了狗的领地,被疯狗咬伤了膝盖。那时,正值改革开放的初期,养狗在人们眼里还比较稀罕。所以,当母亲得知我被咬也是稀里糊涂的,当真是痛不欲生。而我当时的情绪,如同被狂风席卷一样的沮丧和灰暗,还有压抑与绝望,使我现在都无法回忆。
在我长大后,又读了西方伟大诗人但丁的《神曲》,其中有一条通向"痛苦之渊"的地狱之路,路上竖着一块木牌,上面写道:"凡闯此门者,非戮即死。"当我读到这里时,总是脑海里浮现出那条惨白的木牌,以及木牌下面蜿蜒曲折、阴森恐怖的黑暗之路。从那时起,我心中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恐惧:除了母亲慈祥的面容外,我不敢再回忆童年时的任何事情,特别是对那条老狗嘟嘟的思念。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我已经步入了不惑之年。年初的一个傍晚,我陪着刚参加工作的儿子在公园里放风筝,无意中我看到了远处草地上有一个黑影在晃动。逐渐仔细辨认,才发现是一个穿着破衣烂衫,胡子老长的老人。他手里有一只秃尾巴的狗,身上长着痂痂,样子很可怜。他一边推着狗走,一边对儿子说:"大爷推狗比赛,谁赢啊?"
儿子一脸厌恶地说:"狗都生病,别推了。"
那老人看了看我说:"既然生病,那就推死吧。"
话音未落,手中的狗便摔倒在地,当场死了。
老人推着狗向远处走去,但我眼睛的余光发现,他的步伐里竟透出了胜利者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