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允许养比特犬吗?
比特犬属于《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禁养犬种,天津市行政管理区域内均不能饲养比特犬。近年来,天津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持续加大烈性犬、大型犬禁养整治工作力度,对查处的非法养犬行为均依法予以处罚,对非法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一律予以收容。
同时,为深入推进文明养犬,天津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研究在本市相关行政管理区域实施养犬管理电子登记制度,制定了《天津市养犬管理电子登记规定》。该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实施后,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养犬管理电子标识,快速识别犬只是否办理养犬登记,识别犬主相关信息和犬只品种。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大《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养犬管理电子登记规定》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养犬人依法文明养犬,持续推进烈性犬、大型犬禁养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工作。